食物中毒事件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和技术处理通则。
本标准适用于食物中毒。
2参考标准
GB 4789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GB 5009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3术语
3.1食物中毒
指摄入含有生物、化学有毒有害物质的食物或以有毒有害物质为食物后发生的非传染性急性、亚急性疾病。
3.2有毒食物
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3.2.1细菌性中毒食品是指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
3.2.2真菌中毒食品是指被真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品。
3.2.3动物中毒的食物主要有两种:
A.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一部分作为食物进行处理。
B.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大量有毒成分的可食用动物性食品。
3.2.4植物中毒的食物主要有三种:
A.以含有有毒成分的天然植物或其加工品为食品;
在加工过程中未能破坏或去除有毒成分的植物被用作食物。
3.2.5化学中毒食品主要有四种:
A.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
b指误认为食品、食品添加剂和营养补充剂的有毒有害化学品;
C.添加非食品级或者伪造、禁用的食品添加剂、营养补充剂的食品,以及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营养成分发生化学变化的食物。
诊断标准的一般原则
4.1食物中毒的一般诊断标准
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主要依据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患者潜伏期和中毒的具体表现,进行实验室诊断,确定中毒原因。
4.1.1中毒患者在类似时间内吃过一些常见的中毒食物,没吃过的不算中毒。停止食用有毒食物后,疾病很快就停止了。
4.1.2潜伏期短,起病急,病程短。
4.1.3所有中毒患者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
4.1.4一般人与人之间没有直接感染。
4.1.5食物中毒的判定应尽量有实验室诊断数据。如因采样或用药不及时或其他技术、学术原因无法获得实验室诊断数据,可判定为不明原因食物中毒。必要时可由3名以上副主任医师的食品卫生专家进行评价。
4.2细菌性和真菌性食物中毒的一般诊断标准
食用细菌性或真菌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为细菌性食物中毒或真菌性食物中毒,其诊断标准的一般依据主要包括;
4.2.1流行病学调查数据;
4.2.2患者的潜伏期和独特的中毒症状;
4.2.3实验室诊断数据、检测中毒食品或与中毒食品有关的物品或患者标本的数据。
4.3动植物食物中毒的一般诊断标准
食用动植物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属于动植物食物中毒,其诊断标准的一般依据主要包括:
4.3.1流行病学调查数据;
4.3.2患者的潜伏期和独特的中毒症状;
4.3.3形态学鉴定数据;
4.3.4如有必要,应有实验室诊断数据和检验中毒食品的数据;
4.3.5条件允许时,可有简单的动物毒性试验或急性毒性试验数据。
4.4化学性食物中毒的一般诊断标准
食用化学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属于化学性食物中毒,其诊断标准的一般依据主要包括:
4.4.1流行病学调查数据;
4.4.2患者的潜伏期和独特的中毒症状;
4.4.3必要时,可有临床检查或患者辅助和特殊检查的资料;
4.4.4实验室诊断数据、检测中毒食品或与中毒食品有关的物品或患者标本的数据。
4.5不明致病物质食物中毒的一般诊断标准
对于因食用疑似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由于无法采样或采样后已无法查明致病物质或毒性物质学术上仍不明的食物中毒,其诊断标准的一般原则主要包括:
4.5.1流行病学调查数据;
4.5.2患者潜伏期及特殊中毒表现。
注:必要时应由3名以上副主任医师组成的食品卫生专家进行评价。
4.6食物中毒患者的诊断
由食品卫生员的上述诊断确定。
4.7食物中毒事件的确定
由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根据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和技术处理通则确定。
技术处理的一般原则
5.1对患者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向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报告。
5.1.1停止食用有毒食物。
5.1.2取患者标本进行检查。
5.1.3患者的急救治疗主要包括:
A.急救:呕吐、洗胃、清肠;
B.对症治疗;
C.特殊待遇。
5.2有毒食品的控制和处理
5.2.1保护现场,封存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
5.2.2回收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
5.2.3有毒食品的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5.3中毒场所的消毒处理
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中毒场所应进行相应的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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