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不是一个普通的词,但是它的意思却很普通。是指在没有合同或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个人行为取得权益,对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恶性事件。那么,不当得利债务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今天的网络编辑为大家梳理总结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大家解开疑惑。不当得利债务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方面,获得资产权益
取得资产权益,是指由于一定的客观事实,增加资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必须以一方取得资产权益为基础。如果只是对他人造成伤害,但仍然没有权益,即使承担责任,也不会构成不当得利。这里的权益包括资产的积极提升。资产的积极推进是指控制权的完善或责任的淡化,扩大了资产的范围,如获得使用权、专利权,解除使用权的压力;资产的压抑和提升,是指由于一定的客观事实,造成资产本应减少而未减少的事实所引发的权益。比如,本应该支出而没有支出的费用,实际上相当于资产的提升。
对方受到损害
是指由于一定的客观事实,使他人的资产总额减少。如果只有一方获利,而已知方受害,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这里的损害不仅包括资产的减少,还包括资产的萧条。主动减少资产是指减少现有资产。资产的萧条意味着资产应该升级但不能升级。
获得权利和损害赔偿之间存在逻辑关系
不当得利的成立以权益与损害之间存在逻辑关系为标准。即一方的损害是由另一方的利益造成的。损害与权利的范畴大小是否相同,形态是否相同,不讨论。
返还权益时,权益低于损害赔偿的,以权益为标准,权益超过损害赔偿的,以损害赔偿为标准。超过部分损害权益的,扣除相关费用后,财务。
没有法律和监管依据
没有法律和监管依据,就意味着没有获得权益的法律和监管依据。
可见法律法规是没有依据的,法律法规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权益。它没有规定获得权利或资产没有合理的法律依据。如果生产者取得所生产加工产品的使用权是合理合法的,但其取得的权益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应按不当得利的规章制度予以返还。如果有取得权益的法律依据,即使质权人受到损害,也不会构成赠与等不当得利。没有法律和监管的依据,就是获得权益的时候没有依据,获得权益的时候也有依据,然后依据就应该解决。如果交易被取消,一方从另一方获得的资产应返还给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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