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能报多少钱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流程
生育保险是国家为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期间建立的保险制度。已婚妇女从怀孕到生育享受生育保险的各种津贴和福利,那么生育保险可以报多少?报销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情况
1.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生育保险,并在职工生育时为其支付了12个月的费用。
2.符合我国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生二胎者必须遵守我国新出台的二胎政策。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是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的形式对单位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生育或者怀孕7个月以下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剖宫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和7个月内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女职工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础。
二、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期保健补贴,凡符合国家规定享受产假90天以上的,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期保健补贴700元。
3.产妇津贴
生育津贴金额= *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是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举个例子:张小姐今年27岁,月薪1万,公司平均月薪9000。她最近剖腹产后生了一个孩子。那么她总共有98+30=128天的产假和9000/30 * 128 = 38400元的生育津贴。由于小张的生育津贴低于自己的工资标准,差额为1000/30*128=4266.67元,由公司补足。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期间的护理假津贴的程序。
1、女职工怀孕、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后,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生育保险窗口申报;
2.工作人员接受批准后,将出具医疗证明;
3.产假30日内,用人单位或者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应当将申请材料带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办公室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接受批准后,职工将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生育或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满12个月缴纳生育保险费。
产前检查费和制作费,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和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院小结等材料,在每月1-10日的工作日到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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