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补种原则
疫苗再植的一般原则
未按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的预防接种的14岁以下儿童应尽快补种,补种时应掌握以下原则:
1、对于未接种过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根据该疫苗的免疫规划,以及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量在以下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量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量,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优先保证儿童能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无法用同一厂家的疫苗完成整个接种时,可以用不同厂家的同一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包括补种)。除非疫苗说明书中另有规定。
4.关于每种疫苗补种的具体建议和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下简称扩大免疫)后补种新疫苗的原则,详见以下补种疫苗的具体原则。
不同疫苗的补种原则
1.重组乙肝疫苗
(1)出生后24小时内未及时接种的,应尽快接种;
(2)未完成整个免疫规划的,要尽快补种,补足未接种剂量;
(3)第一剂与第二剂的间隔应≥28天,第二剂与第三剂的间隔应≥60天。
2.皮内注射用卡介苗
(1)3个月以下未接种卡介苗的儿童可直接再植。
(2)3个月至3岁的儿童,如果结核菌素-结核菌素阳性或卡介苗-结核菌素阴性,应进行再植。
(3)4岁以上儿童不予再植。
(4)接种过卡介苗的儿童,即使没有形成疤痕,也不会进行再植。
3.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和灭活疫苗(IPV)
(1)小儿麻痹症疫苗接种晚或漏的儿童,可补种相应剂量,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包括补充免疫等。),3剂要补植;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包括补充免疫等。),并应补植完成4剂。补种时,两剂脊髓灰质炎疫苗间隔时间应≥28天。
(I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后,无论在补充免疫、查漏补种或常规免疫中发现脊髓灰质炎疫苗为0剂的目标儿童,均首次接种了IPv。
(3)在2016年5月1日之后,只有bOPV疫苗接种史(没有IPV或tOPV疫苗接种史)的儿童将被再植一剂IPV疫苗。
(4)有tOPV免疫史(无论剂量多少)但无IPV免疫史的儿童,可在现行免疫规划中用OPV进行再植,IPV不进行再植。
4.吸附无细胞三联疫苗(DTaP)
(1)3个月至5岁的儿童未完成DTaP规定的剂量,应补种未完成的剂量。前3剂间隔≥28天,第4剂和第3剂间隔≥6个月。
(2)6岁以上儿童已接种DTaP和DTPA疫苗,总剂量
(3)根据补种时的年龄,3个月至5岁使用DTaP,6至11岁儿童使用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岁以上成人和青少年使用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5.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DT)
(1) >6岁未接种过DTP的儿童,应补种一剂。
(2)其他参考脱细胞DTP疫苗的再植原理。
6、麻疹和风疹减毒活疫苗(麻风病疫苗,MR)
(1)延期免疫前出生≤14岁的儿童,如未完成2剂麻疹疫苗接种,应补充MR或MMR。
(2)延期免疫后出生≤14岁的学龄儿童,应至少接种2剂麻疹疫苗、1剂风疹疫苗和1剂腮腺炎疫苗,未完成上述接种次数的,应补充MR或MMR。
7.麻疹、腮腺炎和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
①参考麻风疫苗先生的补种原则
(2)如需补打两剂麻疹疫苗,接种间隔≥28天。
8.日本脑炎减毒活疫苗(JE-1)
扩大免疫后出生的小于等于14岁的学龄儿童,未接种JE疫苗的,补种JE弱毒疫苗的,补种2剂,接种间隔期大于等于12个月。
9.甲类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甲类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MPSV-甲)
a组和c组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组和c组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MPSV-AC)
扩大免疫后出生的小于等于14周岁的学龄儿童,未接种过流脑疫苗或未完成规定剂量的,根据补种时的年龄选择流脑疫苗的种类:
(1)小于24个月的儿童补充a组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2)年龄≥ 24个月的儿童补充A组和C组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不再补种A组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3)补种剂间隔参照本疫苗其他要求执行。
10.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
扩大免疫后出生的小于等于14周岁的学龄儿童,未接种甲肝疫苗的,应补种甲肝减毒活疫苗,补种一剂。
11.日本脑炎灭活疫苗(JE一号)
对于未接种JE疫苗的≤14岁学龄儿童,如果再接种灭活JE疫苗,应补打四剂,第一剂和第二剂间隔7-10天,第二剂和第三剂间隔1-12个月,第三剂和第四剂间隔≥3年。
12.甲型肝炎灭活疫苗(HepA-I)
(1)免疫后出生≤14岁的学龄儿童,如果用甲型肝炎灭活疫苗补种,应补种2剂,接种间隔≥6个月。
(2)已接种一剂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但无条件接种第二剂甲型肝炎灭活疫苗的,可接种一剂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完成补植。
补种会有不良反应吗
其实疫苗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局部发红、热痛、发热、过敏等,一般都比较轻微。但是过敏的发生率很低,疫苗对大多数人是安全的。
疫苗引起的不良反应多发生在接种后24 ~ 48小时内。后期复发或后遗症的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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